音乐艺术导论(二十一)
终乐章
终乐章的形式是多样的---奏鸣曲式(最普通);变奏曲式(贝多芬的奏鸣曲,作品109号和111号;合唱交响乐;勃拉姆斯的E小调交响乐,作品98号);赋格(贝多芬的奏鸣曲,作品106号和110号)。
最常用的是回旋曲式----如上面曾经说过的,一个乐章中主题一次一次的重复出现,朴素的或变化的,中间加以对比的插入句。
回旋曲有两种主要的类型,它们可以分解成这样:ABACA和ABACABA。较短的一个是海顿和十八世纪早期作曲家常常采用的;较长的是贝多芬最先创用的。那无疑他是企图给回旋曲以适度长度,并且最重要的是为着使它与奏鸣曲的其他乐章取得更好的平衡作用。同他的前辈相比较,他尝试将回旋曲大大的加以扩展。两种类型有时并存于一曲,以造成比较的作用,见贝多芬《C小调奏鸣曲》,作品13号(悲怆奏鸣曲)。在这篇乐曲中,慢乐章和终乐章都是回旋曲,一个是短型,一个是长型。
在长类型回旋曲中,有时C乐段是一种有新素材的乐段,包括着有最初乐段主题的发展。这种形式除了发展乐段是以在主调上的主题,全部或部分加以发挥之外,它和一般的第一乐章形式是一样的。这种常被称为“修饰的回旋曲”或“回旋奏鸣式”。
由此可以看出,一篇交响乐或奏鸣曲式一种高度复合的作品。它各乐章在态度、情调和风格上有着强烈的对比性,并且通过种种手法又把各乐章形成总体的统一。在一些较晚近的交响乐家---特别是利斯特和柏辽兹,还有在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响乐》,富朗克的《D小调交响乐》也部分的采用这种方法----以一个简单的主题贯穿整篇作品,用多样的姿态和变化的节奏再行出现。这种对主题统一的尝试还没有人曾得到即为完美的成果。一篇交响乐在结构上如此复合,其中的基本统一关系,只好是去感受而是难于分析的事情,它是一种心理上的事实。李斯特、柏辽兹类型的主题的变化,几乎是没有办法可以解说的。简而言之,它是一种不可确定的现象或手法,这手法得到的成功,也可算是度量交响乐曲者伟大性的尺标之一。把戏剧式激动的思想感情内容放置在无形的条例中,是一件需要天才的工作。正由于这种内含的伟大性能,贝多芬成为交响乐作家中登峰造极的人物。旁人也许能接近他,或者在形式的完整,情调的秀美,思维的表现,或管弦技巧精美性的某一部分超过了他,然而从整个的创作力的表现来说,一般人都公认他是过去所有人物中最伟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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