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心理学简论(十)
格式塔原则与音乐认知
格式塔是德文的音译,意为经组织了的图形或整体。格式塔学派强调整体大于元素的总和,格式塔心理学创使人之一韦特默曾用移调并不改变人对旋律的认知为例来说明这一观点。一首乐曲经移调后,它所使用的固定音高完全不同了,但无论在哪个调上,人对调的改变的知觉远远低于对这首旋律的整体知觉。
格式塔原则共有114条,多用来解释视知觉现象。其中对音乐认知做出解释的,主要是“孕育性”,其本意是意义的孕育,指客体中孕育着可知觉的意义内容。它的意义为完形趋向,指人的心里总是依当前条件的允许,对孕育着意义的客体予以尽可能完善的组织。这种组织往往有规律可循,并受制于以下原则。
相邻性原则。指在时间或空间上相邻的各部分,倾向于被组织在一起被感知。如,人往往认为下图是三形纵列而不是一个大的集合体。
柴可夫斯基的舞剧(天鹅湖)中,《那不勒斯舞曲》的一个片段,是体现相邻性原则的简单而确切的例子。由于d2-b1和b1-d2都具有相同的临近距离,而d2是这新乐段的第一个音,这就容易使乐曲重音、分局和节奏在知觉中产生一种错乱的效果,如上谱第二例。
类似性原则。指在特征上有某种类似的各部分倾向于被组织在一起被感知。这种情形在舞曲节奏型的认知中表现得十分典型。为什么对音乐并不精通的人能圆舞曲翩翩起舞、步伐不乱呢。这是因为圆舞曲的伴奏性在每小节内的节奏组织都是 类似的。这种类似性很容易使人把每小节内的“低音-和弦-和弦”组织为强弱弱的特性结构。有了这种组织认知,跳三步舞时步伐自然不会乱。
简约型原则。指知觉对客体予以简化和规则化的倾向。旋律变奏发展的知觉常体现出这一原则。旋律的变奏发展是在保留原来音乐材料的基础上展开的装饰变化。如,贝多分《第五交响曲》第二乐章的主题和变奏。、
对这类变奏的感知,焦点往往不在新加入的装饰材料,而是倾向于寻找原来主题骨干轮廓。这就是对新加入的繁杂音乐材料予以简化,使之规则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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