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艺绪论(20)
2024-01-04 09:29:09 点击:
第三章 古老的音乐与新音乐
我认为,这样的解释是稀奇古怪的,而且还陷入艺术史中一种罕见的情况。在以前各个时代,演奏的大多数乐曲都是当代的乐曲,展览的绘画大多是当代的绘画----如此等等。有些杰出的作品确实是幸存下来了,并为他们自己那一时代之后的 人所喜欢----而音乐(在举行演奏之前必须自觉的做一些抄谱和排练之类的努力)往往要比绘画、雕塑或建筑要少一些,因为要不让他们存留下来,必须经过一定的努力才能把他们处理掉或是拆毁掉。(对作曲家来说,也许他们会感到高兴的,他们用不着像建筑家去受那样的罪孽。)
在十九世纪,部分地是由于浪漫主义的影响,对于过去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而某些乐曲,特别是巴哈的夜曲,取得了比作曲家在世时更广泛的流行。到了目前这一世纪,在音乐会里听到大量新的作品逐渐被许多老的杰出的作品所代替。今天,在音乐会或独奏会上听到的大部分乐曲,不论是实况还是广播,都是故去的作曲家的作品,而极大多数受欢迎的唱片业同样是过去的作品多余现在的作品。(在这一讨论中,我谈的是"高超的艺术“,而不是流行的艺术。不过它可以教导我们一些今天有关传播的知识,唯一对上面概况难以置辩的例外便是,在流行和商业艺术的领域中,同样的过程却是昨天的时兴作品今天就被舍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