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艺术导论(十九)
第一乐章。
这是普通所谓的奏鸣曲式-----一种把三部形式大大的扩充的类型。在这种曲式中首先为要强调主题间彼此的对比,而将调细心妥为配置,以建立后来处理乐曲的通路。结构的三大部分是这样:
(1)现示部分有时前面有一个慢的引序乐段。
(2)发展部分。
(3)再现部分-----现示部分的重现,有着某种的变化,后面附一段乐段。
现将各部分详细分析如下:
现示部分:
(1)在主调上把主题现示出来,转调在这一段是暂时性质,这是由于主调的性质必须首先确立。
(2)通过乐段或桥梁,这一段主调的影响或力量渐弱,直到最后新调建立完成(虽然新调与旧调相隔的关系并不疏远)。在早期的交响乐、如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初期作品,所转的新调常是属调,或者若原调时小调便转入关系大调。后来贝多芬把转到新调的范围扩大。十九世纪后期交响乐作曲家都是采用他的方式。
(3)在新的调上先披露出第二主题(或更确实的说,一组主题),然后继续下去,直到现示部分全部完结。在早期交响乐曲现示部分完结在有双纵线并有反复记号之处,反复后即进入发展部分并不分开。
发展部分(亦称“自由幻想”或“发挥乐段”):
这一部分是把已经披露出来的主题给予各种各样的发展-----即依作曲者的意愿与创作手法,把旋律、节奏、与和声性格化,使用不同的风格与组合,常时运用着转调和离调,没有任何具体条律规则能规定这种表现的方式。例如贝多芬《第八交响乐》的第一乐章,发展部分是简单的全部基于一个从主题中取出的单纯音型。在《英雄交响乐》中,实际上所有主题的材料,都在那具有空前力度和精巧的发展部分中表现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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