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三十)
少数民族的说唱艺术和民歌中的叙事歌有着密切的联系,有的曲种就是从叙事歌发展而成的。但叙事歌和说唱艺术不同,一般来说,叙事歌只唱不演,虽有独唱、对唱、一领众和等多种形式,但不具有一人多角的特点,在音乐上是专曲专用,即一个曲调只用来演唱一个作品,这个作品也只能用这个曲调来演唱,如柯尔克孜族的叙事歌《玛纳斯》、彝族的叙事歌《阿诗玛》。叙事歌在演唱中不更换曲调,也不能用其他民歌的曲调来演唱。说唱艺术则以有表演动作的说唱来叙述故事,塑造人物。除叙述外,尚有代言部分,具有一人多角的特点。音乐一曲多用,各种器乐曲牌和唱腔曲调都可以用于表演不同的故事,刻画不同的人物形象,紧密的配合不同的文学脚本,完成叙事和抒情的任务。
我国的说唱音乐一般包括器乐和唱腔两部分,唱腔结构一般可分为基本曲调反复、基本曲调的板式变化和曲牌连缀三种类型。少数民族的说唱曲种,一般都采用曲牌连缀体,也有一些个别的曲种,没有基本曲调,而是依据语言的音调,由表演者即兴吟诵,如锡伯族的“念说”。
五、戏曲音乐
我国有许多少数民族有本民族的戏曲剧种,主要有藏剧、白剧、壮剧、侗剧、傣剧、苗剧、彝剧、布衣剧、主难剧,朝鲜族的唱剧、满族的新城戏等。
戏曲音乐是综合艺术---戏曲的重要组成部分,戏曲音乐本身也综合了民歌、说唱、器乐和歌舞音乐的特点,并使其交织、贯通起来,表现人物的性格发展和戏剧性的矛盾冲突。
我国戏曲音乐有两种典型的结构形式----曲牌体和板腔体。曲牌体又叫联曲体,属于曲牌体的剧种,全局音乐由多个具有独立意义的曲牌并列组成,板腔体是由一个曲调为基础,通过速度、节奏、旋律的扩充或缩减等的变化,演化成一系列的板别,由这些板别构成全剧音乐。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多彩用曲牌体,如藏戏、白戏、侗剧、壮族的师公戏等。采用板腔体的剧种有流行在广西德保、靖西、那坡一带的南路壮剧。有些剧种兼有这两种体制的因素,可称为“综合体”,北路壮剧和傣戏是采用综合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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