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艺术导论(三十)
简单的说,曲体不再是一般的而是个别的了,那是主要而又重要的依靠作品的内容来决定,离开了乐曲的内容,很少可以将它们作出完整的分析工作。本来形式与内容高度的融化为一是艺术上最高的理想,不过这种创作对听者和作者都有同等程度的要求。只有被称为伟大的大师,像贝多芬最后的四重奏、西贝柳斯第四、第五交响乐,华格纳《特里斯坦》前奏曲等等,才能如此的完成。若是缺失这种完整的成就,乐曲的创作则将成为任意的和即兴式的不能完好的连贯。除此之外,有些作曲家则依然在某种程度上沿用着以前的设计方法,而不用轻视的眼光看待他们。以上的情形,无疑都是在这时期必然产生的现象。
第二节 和声
另外一个因素使许多听者陷于纷乱和困窘的,便是当他们最初接触到现代音乐时,遇到了一些高度不协和的和声。这里再一次说,这种情况唯一的特点就是它占着多数。协和与不协和的定义在前面谈到过,只是假设音乐的声响如果仅只是单纯的音响,那问题倒也简单,可是事实却非如此。协和与不协和在音响方面的分别和心理上的分别,有时是稍有不同的。不论是由于偶然的情形或固有的性质,不协和音在音乐中往往显示一种收缩、紧张、激动的意味,协和音则有开放、松散、平和的效果。这正如同人的生活常是自然地,或多或少摆动在这两极的中间。同样作为表现人类思想情感的音乐,也常是要自由的在协和与不协和两个因素之间相互交替,其中每一类在音乐效果的获得时,只有依靠和另一个对比时方能收效。
因此,当一位听者在听赏一种全部不协和的音乐时,他不得不要在一种继续不断的紧张气氛中忍耐地听下去,真的,那又何必呢,笔者本人便相信,许多当代的音乐之所以自然地引起敌对的反应,就是因为它们这种对听众无保证的要求,以至于引起争辩。无论如何,它们没有服从着哪一种我们可以自己接受的,关于不协和音原有的观念。或者说是那属于十九世纪的音乐观点,使我们能够适应的观点。但是过去几十年所创作的许多现代和接近现代的音乐,全部理睬这一些,即设计着那些音响全然不协调的东西,自由的使用不协和音,全然排斥着古典和浪漫音乐的传统。如果这种传统,对于不协和音的观念是正确的,那么这种新的音乐音响就全都错误了。但事实上它们并不是全部错误的。为什么呢,这是一个在理论上到如今还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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