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策略(三)
2021-01-20 11:38:30 点击:
三、程度,指学生操作性行为的质量,或说行为达到的水平的规定。
再次回顾,例1b和例2b,又可以提出一个问题,有多少学生能够说出多少乐器的名称,或音乐作品的民族类别?教学虽然不一定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但是对教学目标实现的程度作出限度上的规定是有必要的。这样,除了行为动词和条件外,还需要对行为的质量、水平和程度定出量的标准。这种标准可以落实在操作性行为的执行者和对象两个方面,即主语和宾语两方面,如80%的学生能说出70%的乐器名称。
音乐教学目标的具体化、行为化,使教师在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使用上立足于明确的出发点,并为教学评价建立起具体的标准。教师不妨把音乐教学大纲和教学指导书中的长期目标和单元目标按基本知识、技巧、和其它方面等不同需要分成几大类,然后把三种目标依次派生,使之具体化。
除遵循以上三点要求外,目标具体化用于音乐教学的成功与否,还有赖于音乐教师对音乐教学的长期目标和单元目标理解的深度与广度,这种理解使音乐教师在拟定行为目标时,不至于陷入繁琐片面的思路。另外,音乐教师还应明确,行为目标并不一定仅限于音乐的知识和技能。音乐教学中,学生的社会和审美情感的发展,个性和创造力的培养等要求,也应该成为音乐教师在具体地表述目标时所考虑的因素。
策略二:对音乐教学过程的控制----音乐课程设计的过程模式
从明确的、毫不含糊的行为目标出发,选择和组织教学内容及方式,最后实施评价,这一模式称之为课程设计的目标模式。即、教学的所有环节都是围绕既定目标进行的。但是,在实际音乐教学过程中,有许多重要因素,不一定能被目标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