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心理学简论(十八)

2020-04-21 22:53:50      点击:

    然而,音乐教育不仅需要在适应儿童特征和积极干预之间寻求平衡,它更应该不断寻找主动有效干预的途径。按照音乐守恒研究和赛瑞芬的结论,儿童音乐认知发展更多的是一种自然的成长过程,正规教育并不能加速这种发展。这里,明显的存在一个如何定义“发展”的问题。按照音乐教师的意愿,发展应该是在儿童身心自然成熟和环境的音乐影响的同时,用最优的条件和过程对儿童进行积极干预的结果。而上述研究实际上还没有对受较深程度的正规音乐训练的被试进行研究,多数研究的训练量仅为数小时到数周,赛瑞芬的被试也难以作为正规音乐训练的典型。笔者在一项同赛瑞芬相似的音乐认知发展研究中发现,音乐训练程度较深(三年严格的器乐学习)的学前和小学同年级被试,在测验的表现上极为显著的超过接受普通音乐教育的被试。笔者认为,从音乐教育在培养早起人才的角度出发,应该继续研究在最优的音乐学习模式影响条件下,儿童早期音乐认知发展究竟能达到什么程度。假设许多证据表明,早期儿童确实能够达到传统观念中的“超前”水平的话,我们就有理由认为,音乐不同于其他逻辑思维的学科,病需要对音乐教育的内容和分量与不同年龄阶段的关系作以调整。

加德纳的理论和“零点计划”

    皮亚杰的守恒概念属于科学和逻辑推理的,但逻辑思维并不是人类思维的全部。音乐守恒概念虽然原则上属于音乐结构中的逻辑思维范畴,但音乐毕竟不是科学。加德纳认为,把成名的科学家视为人类认知最高结果的象征的观念太狭隘。完整的成熟的认知,远多于单纯的逻辑推理思维。在皮亚杰的研究范围之外,还有艺术家、作家、音乐家、体育家等的独特的思维过程,儿童在艺术等领域中也有着他们独特的符号象征系统和反应模式。这些研究对象,皮亚杰的理论是不能完全适应的,也不是皮亚杰的集中发展阶段理论所能概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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